我想改姓,请专业的人进来看看

我现在是成年人了,身份证还没有办,今年参加了高考,还在录取中,我现在想改姓,改成父母以外的姓氏,我担心改了以后会影响录取,而且我进入大学以后,档案上的名字会不会还是原来的名字?

请高人给一套可行的方案。具体告诉我该怎么改,到哪里去改,改姓应该在办理身份证以前吗?谢谢大家
我听人说一生只能改一次姓名,我在16岁以前已经改过一次名字,现在想改姓,不知道可以吗?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13
1、《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子女在未成年前,不论父母是否离婚或再婚,对子女姓名的变更应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变更。
2、如何变更姓名,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
补充内容:
按照户籍管理条例,公民更改姓名必须要出示相关证件,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后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受理你的更改姓名的申请。
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驾驶证,人事档案,退休证,毕业证,学籍档案等等有关证件。
前提是在你这些证件中与你现在户口使用姓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一致可就不能更改啦
还有一办法就是向户口所在地市局户籍科咨询一下,看能否去公证处对你想要更改的姓名进行公证,然后领取公证处颁发的公证书进行更改。此方法不一定行的通,各地区对这一点要求不太一样,有的进行公证了可以更改,有的不可以更改。
最后一点,更改姓名后的问题。如果你姓名变更了,当地派出所会将你以前姓名变更为曾用名,在户口本上出现,所以也就没必要担心毕业证,结婚证,银行卡之类的问题。比如你叫张三,申请变更为张四,经派出所审查符合规定后,变更姓名为张四,曾用名张三。也就是说张四与张三是同一人,当你办理换发驾驶证或银行卡结婚证之类证明时,相关部门会叫你去派出所出具同属一人的证明,那你拿出户口本或去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 婚姻法 户籍管理条例

第2个回答  2008-08-13
16岁以后,会很麻烦

16岁以前,需要提出申请,写明详细理由,交当地派出所

16岁以后:需要
1.学校证明(改名的理由)
2.家长证明(同上)
3.小区管理员的证明(如果有的话)
4.本人申请书
然后是审查,通过才能改

我个人觉得你是不是真的想好了,反正很是麻烦~
改名还好说,还姓~~~~额,劝你考虑清楚
第3个回答  2008-08-13
首先:慎重地提醒你:姓名是一个人非常重要的社会代表符号,改名换姓会给自己增加非常大的麻烦,请你慎重考虑后再作决定。

其次:回答你的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根据此规定,你姓什么、叫什么完全由你自己决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干涉该权利的,以侵犯你的姓名权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
3,此外并无其他法律规定,楼上有些同学提出“一生只能更改一次”等,至少我是没有查到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有一些地方的户口管理部门有出台相关的更名程序,还有一些学校有所谓的学生户籍管理条例,严格来讲,这些规定都是违宪的,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没有记错的话已经有相关的案例了);但是,除非你已经做好打很难打的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姓名权的准备的话,还是严格遵守你本地以及所在学校/单位的相关规定吧。

最后:再次提醒,如果你很幸运地更姓成功,请记得要求户籍管理部门将你的所有曾用名都登记在户口簿上的“曾用名”栏。
第4个回答  2008-08-13
应当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第5个回答  2008-08-13
如果你准备上大学 报高考的时候就要把姓名弄妥

这个很严格 包括错别字 甚至看不清都对以后有影响

所以你必须谨慎 抓紧做好

首先你要去当地派出所 也就是管理你户籍的所在地去咨询 领表

(很多派出所会因为嫌麻烦告诉你 现在不能改名字 或姓氏 你跟他说谁谁谁改过 他就没话说了)

然后要到街道委员会 和学校开介绍信 和 证明

再就是户口

大致需要这么多

这个跟年龄无关 只是领了身份证修改身份证号码很麻烦

我国宪法对修改姓名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