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一家工厂上班,2008年7月18日起至2008年8月8日[请假2。5天]月底薪为650元周一到周五每天八小时。周六,周日若上班视为加班以4。5元每小时。包吃住。
结果我结工资是;7月份26。4元,八月份反欠工厂8。6元。合计17。8元工资。
我为厂方为什么我工资这么少,厂方说是扣去了我的7月和8月没有上满月班的全勤奖和任职不足一个月厂方要扣伙食费后,就是这么多了。
我很不甘心。我算了自己在这工厂上班了19天半,加班4小时,算来也有160个小时了,得了17。8元[在我提交辞工书时厂方并没说要扣我伙食费]
我该找谁说去啊,我一个人在外地打工,什么都没有,让我拿什么去告他们?????
我若是在没办法。我就只有在网上做攻击。这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