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学校并与老师签订责任状。但是签完以后,个别老师仍旧补课,照常评优晋级,实属正常。
1.老师八面玲珑。国家制定了宪法、刑法,但是仍旧有人以身试法,有人犯罪,国家这么大,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没有罪犯怎么可能?教师队伍庞大,应该说大多数老师的素质高,但是违规、违法的人也有。老师与学校签订责任状,禁止有偿补课。可是有个别老师把责任状不当回事,照样我行我素,照样给孩子补课,也没有把他(她)也么样,说明个别老师敢于冒险,查到他倒霉,查不到占了小便宜。有偿补课肯定是要受处罚的,也可能这个老师给校长送过礼,所以校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没有收到处罚。
2.校长包庇老师。如果说老师进行有偿家教,校长装作睁眼瞎,没有处罚老师也就罢了,居然还能给老师评优晋级,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也可能这个老师在学校工作认真,教学成绩突出,可有偿补课,体罚学生都是所谓的高压线,只要你触碰到这条红线,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校长是这样说的,但是他(她)不一定这样做。有个朋友讲过,他曾经辅导孩子,得到过省级奖,他的同事也得了一个省级奖,可同事因为体罚学生,家长闹到学校,找到教育局,影响很不好。可是教师节表彰,朋友没有被表彰,他的同事却被表彰,你说怪不怪?校长收了人家的礼,把老师都当做憨子愣子,自己为所欲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谁能管得着?
学校指定规章制度,校长要以身作则,带走执行,广大教师也要敢于监督,才能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