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个体参保人员(女性缴纳养老保险金)到55岁公平吗?

本人女,今年49岁,兵团人,城镇户口。于1999年开始个体缴纳养老保险金人员,于1999年个体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同时,政策出台是个体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和职工一样都是50岁退休,到了2003年政策变了,个体缴养老保险金的变成55岁退休,职工仍然是50岁退休,政策是可以变的,对个体缴纳养老金的人员,应该是政策没变之前个体参保人员,女以应该是50岁退休,政策变之后才是55岁退休这样才对个体参保人员公平,我是属于最早个体缴纳养老保险的一批人员,其是我们这类打工人员也很难,没技术,没有稳定的收入,政策变了,对于我这类人群来讲是不公平的政策,城镇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五年也是很长的。

希望我的这段文字能为最早参加个体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年龄新政策做一点点小建议,也希望国家能对我们这类人群做出公平合理的政策,谢谢。

你好,社保原本就是社会公平,从来也不是个人公平的。所以对于个人不公平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只有商业保险才是个人公平。
个人缴纳社保原本就要有一定的风险,一般需要在退休后10年左右才可以把自己交的钱领回来,如果提前身故,那么交的钱是不退还的,只有几个月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所以,对于个人来说,社保肯定是不公平的。社保的目的是整个社会的大的公平,而不是个人的公平。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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