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雇佣外籍员工,其个人租房取得的发票能否抵扣个税?发票抬头开的是个人。

企业不入账,根据发票金额直接从个税基数中扣除,类似于公积金利息抵税。想知道这样是否可行,有没有相关文件。

可以抵扣,发票抬头开的是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租房或购买房屋免费供外籍职员居住,可以不计入其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购买的房屋可以提取折旧计入费用,租房的租金可列为费用支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将住房费定额发给外籍职员,可以列为费用支出,但应计入其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该职员能够提供准确的住房费用凭证单据的,可准其按实际支出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

扩展资料:

鉴别发票真伪对方法:

(一)审查发票的有效性: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票版式,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如果发现逾期使用旧版发票报销,应查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问题。对发票要看其印制是否清晰,有无错漏,辨明真伪。审查比较同期发票的新旧程度。

(二)审查发票的笔迹:看发票台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

(三)审查发票的复写情况: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发票的正面和反面都应仔细看一看,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发票的第二联如果不是复写的而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就说明存在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租赁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籍职员的在华住房费准予扣除计算纳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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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你不入账,就是发放现金贴给他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不是凭相应发票进行报销的形式而采取了直接发放现金补助的形式,则不属于减免项目,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企业需要注意,对于这些报销项目应符合实际发生原则,费用额度要合理,否则按照国税发[2004]80号文件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给予纳税调整,对其进行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批复》(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由纳税人提供有关凭证,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取消上述核准后,外籍个人取得上述补贴收入,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提供有关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国税发[1997]54号的要求,就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的有关补贴收入逐项审核。对其中有关凭证及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上述免税补贴的合理性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证明材料。凡未能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的补贴收入,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给予纳税调整。

在实践中,企业应按照上述规定需要提供相关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有关资料及凭证的具体内容按国税发[1997]54号文件中相对应的种类进行准备。追问

感谢您的回答,但我不入账其实也没有报销。而是直接从其当月应纳税金中扣减。比如月薪1万,他个人租房5000,那么凭借他提供的5000直接从当月个税申报中扣除,这样可以吗?
还是说如果这样,应纳税额也要先调成10000+5000,再扣减5000?

追答

实际操作中提供租房发票,可以全额扣除

给予的外籍员工的费用扣除。你们要到地方税务局做一下备案。

追问

您好,您的答案我一点采纳。

最后再跟您确认一下,发票抬头就是员工个人了。不入账直接扣除。先去税务局备案。是这样吧

追答

房租发票客户名称应填写单位名称。

应提供当月扣除费用对应的相关合同及票据备案(单位应携带住房租赁合同、房费发票等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如果是长期相同的费用扣除,则在备案一次后,再发生变化时提供变更资料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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