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内阁是国家权力的核心。由内阁总理及各部部长组成,一般都由执政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议员担任。新政府经总统批准成立后,应在10天内向议会报告施政纲领,取得议会信任。如果议会不予信任,须重新组阁。议会对政府可随时提出不信任的动议,政府也可随时要求议会进行信任投票。如果议会不予信任,政府必须辞职。总理是
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领导整个政务工作,对政府总政策负责。内阁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是政府的集体议事和决策机构。各部部长对内阁活动负集体责任,并对各主管部门的活动负个人责任。总理和部长在执行职责时犯罪,由众、参两院联席会议决定起诉送交法院惩办。意大利政府没有任期规定,但政府频繁更迭构成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政局的一个突出特点。
政府各部根据总理及其内阁的总政策执行管理职能。部的设置由总理组阁时确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每届内阁大体保持在20个部左右。此外还有为管理或处理某些特殊事务而设置的不管部和协调部际关系的委员会。意大利政府设有 3个辅助机构:①国家经济和劳动委员会,是政府和议会在经济和劳工方面的咨询机构,由经济界、劳工界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其主席由总统直接任命,其余79名成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②国务委员会,是最大的法律 -行政咨询机关和行政司法机关,它有权就各种问题向政府提出意见,但不享有法案创制权。国务委员会主席和28名小组委员会主席以及74名其他成员均由内阁会议提名,总统任命。③审计院,主要监督政府资金的管理使用,并享有财务方面的行政
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