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半,合约12月31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约,要求我签自愿离职协议,然后直接把我转到另外一间公司工作,我拒绝,公司需要付经济补偿金吗?公司答应可以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必须签这个自愿离职协议,我是否应该填?如果不填,是需要填什么协议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呢?并且,公司只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合约到期要我们签自愿离职协议和转公司,没有提到经济补偿金,那么算是提前通知么,有代通知金吗?
任律师,我还想问问,如果这个自愿离职协议不签,是不是有其他协议签的?拿经济补偿金需要签什么协议呢?
追答你好,拿经济补偿是不需要签任何协议的,支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不再跟你续约产生的法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