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擅自占用村民道路,有关部门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到土地管理补偿投诉或起诉解决。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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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5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道路属于交通设施,不该破坏道路,阻碍交通的行为肯定是非法的。如果是违法建筑,那是会被强制拆除的。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9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根据《路政管理规定》第31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第2个回答  2019-02-27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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