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酒驾致4死判7年,曾找人顶包,他的行为如何定性?

如题所述

内蒙古赤峰市的一名干部,喝酒后驾车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这个并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与该名干部同车的人员还为其顶包,这种损人不利已的事情,最终等待的是法律的裁判。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发生一起3车相撞事故,造成一辆车上的4人赵某启、赵某海、赵某山、赵某飞死亡。肇事司机潘卫国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系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后由同车人闫某华顶罪。目前, 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并免去一切职务。 

本案中,肇事司机的朋友为司机顶外,明显构成包庇罪。问题是,如果是这名干部让朋友为他顶包,是否也会构成包庇罪?对于这一点,刑法学术上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这名干部教唆朋友为其顶包,构成包庇罪的共犯。而有人认为,教唆他人包庇自己的,不应构成包庇罪,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一般情况下,即使本案的肇事司机教唆朋友为其顶包,司机也不会构成包庇罪。因此,本案的这名干部,不用担心会数罪并罚。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意见,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名干部身居要职,现在却前途尽毁,他的朋友抱有侥幸心理为其顶包,自己也可能会进去几年。更可怜的是那4条无辜的人命,他们的家人,永远都不能与他们相见。

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比较多,酒驾的也比较多,还是那一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为自已也是为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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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4
我认为他的行为特别恶劣。竟然知法犯法,所以我觉得应该严惩这种行为。
第2个回答  2021-02-03
他这样的行为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并且不顾他人生命安全,因此要严格的惩罚。
第3个回答  2021-02-03
官员酒驾致4死判7年,曾找人顶包,他的行为可以定为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而且作为一个有权势的人,做这样的事,简直目无法纪。
第4个回答  2021-02-03
首先是故意伤害罪,还有就是撞人逃逸,然后冒名顶替罪。都是非常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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