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释第10条

如题所述

解释一:
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理解:
1.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所涉标的,如超过“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必然认定合同无效。即肯定了合同的有效性。
2.但,如“订立的合同内容,所涉标的”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禁止经营”的范畴,有任何一种情形,则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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