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对方又还钱了,那费用谁出?

如题所述

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扩展资料

社会案例:

2018年8月22日上午,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丛家村,宽城区人民法院现场执行一起腾迁案件。

“争议标的为5000平方米的土地,被执行人毛某占有、使用争议土地,同时搭建了现有建筑。”执行法官于福权介绍,2017年6月25日,被告毛某因排除妨碍纠纷,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停止侵害,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从案件争议土地上迁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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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7
强制执行费用现在是法院不向申请人收,而是由被强制人缴纳。
因为你申请强制执行了,肯定是比原来判决上的钱要多点,因为有利息····
·如果对方现在还钱了,你去找执行法官说一下,估计法院会走一个执行和解。到时候,执行费用可以是协商,如果你坚持费用由对方出,那么是会支持你的(对方不出是单纯你让步,一般申请人让步是为了让对方赶紧支付,现在对方都给你了,你让步就是自己吃亏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2-27
首先:通过法院执行的话,是被执行人出。法院把相对应本金利息核算过后会让你提供账户打过去的,当然已经是扣除了执行费用了的。
第二:私底下协商的话就要说明白你要怎么搞,分清楚相关的费用,签订协议。证明已经履行承诺,去终结执行就好了。
专业回答我不懂,我只能说我的经验之谈,希望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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