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个问题我这次从外地迁户口到北京也遇到了!在
北京市公安局的网站上写的是如果离婚的需要离婚证和经公证的
离婚协议书,我就专门跑回原籍去办,结果被当地区政府民政局和
公证处给明确拒绝了!他们说:离婚协议书上盖了民政局的章就是政府部门认可并有效的!他们从来没有在离婚协议书都生效几年后再公证的!如果是当时离婚的时候选择公证是可以的,不过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公证,只是个人自愿。后来我也咨询了北京的公证处的朋友,他们也觉得要求离婚协议书公证不合理,一般是在国外或
港澳台办业务的时候才会要求公证,因为他们不了解咱们的政府部门设置等。但是,我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托人在另一个当地公证处办了个类似声明的公证书,结果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户口迁入手续的时候,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这玩意儿!TMD给我折腾两三天的时间!他们只看了我的带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就OK了!另外,不满18岁的孩子也不需要在校证明。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一下,把要求写清楚明确!希望对后面办的人有帮助。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