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05
您好,我的名字是明华。我想对近日您被女儿举报的事情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这件事您有错在先,您在高速路上多次接打电话还不听别人劝阻便是这次事件的源头。您开车时接打电话这已是错,那么您在车速更快也更加危险的高速路上接打电话就更是错上加错了。我泱泱中国,每年有多少人死在车祸之下,又有多少家庭因为车祸家破人亡甚至白发人送黑发人您知道吗?所以此件事情完全怨不得别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没有从头来过的机会,所以一旦失去便会让家人和朋友伤心,所以请您务必好好珍惜。如果出车祸,您的家人不好受,对方的家人也会悲伤,您一个人的错误将导致两个家庭的伤痛,这真的是您愿意看到的吗。更何况您在开车时后面载的可是您的家人,就算不顾及自己的性命您也得顾及一下自己家人的啊,犯下如此之错却一意孤行不听家人劝阻让我费解。望您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改正,毕竟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至于您的女儿把您举报一事,您心中可能有些不平,认为女儿不孝竟然举报父亲。其实这才是孝,而且是大孝。知道二十四孝中的“埋儿奉母”吗?这个被人们传送千古的孝心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郭巨的穷人,他的儿子出生了,他母亲很开心,经常把自己仅有的食物给自己的孙子吃。郭巨他觉得这样会影响到他对母亲的供养,于是就决定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埋了,一了百了。万幸的是郭巨从地底挖出一坛金子,这才救了郭巨他儿子一命,然后郭巨就以孝闻名天下。这完全超脱了人们对于傻的定义,这种恶心的让人发指的孝难道是您想要的吗?相比于那种天大地大父母最大,甚至父母做的事情就无条件支持,就算危险也不劝阻的孝来说,您女儿的孝才是真的孝。为了您的生命着想不惜举报你,用强制手段来让你改掉恶习,借此来给您一个教训来达到让您不再做危险行为的目的。别怪她,他是真的对您好。
最后我想说,希望您在以后的生活中吸取这次教训。例如不去做危险的事情,要听被人的劝告,错了就要认个错……其实这都是幼儿园里,阿姨们最先教给我们的东西,只不过很多人穷尽一生也学不会。
第2个回答 2017-06-21
写给老陈的一封信
河北一考生
尊敬的陈先生:
您好!前些日子您开车接电话而被女儿举报的事引发了广泛关注,我通过您的微博发现,您对女儿的做法仍有不解,对此,我想向您表达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您女儿的做法与此事引发的讨论,看似稀松琐碎,实则折射出当下中国社会情感与法律之辩。我认为小陈的做法是正确的,她对您的举报由情而生,由法而成,合情合法,值得肯定与赞誉。
法,由情而生。歌德有言:“一部恒久与健全的法律,必然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斯言不谬。在当今社会,法律不是为帝王专制、滥杀无辜而服务的爪牙,而是社会公民共同制定与遵守的契约。它由人而生,必然包含人性与人情,您因受法律教育而产生的处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为您的生命安全而生,且为您的家庭幸福保驾护航。当您因被自己女儿举报而有所愤愤时,何妨看看家人们眼底的挚爱,何妨感受法律严肃面孔上的温情目光。
情,寓法而约。世上多少人怀着对您开车时接电话这种行为的纵容,任由您违章危险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多么令人悲叹。情感一旦超出了法律的约束,就不再是爱,而成了害。当少年天才李某某起先因一些轻微违法行为被拘留时,其母见到儿子非但不晓之以理,反而一味亲吻安慰他,我想,这母亲不辨是非的泛滥溺爱也注定了孩子在歧路中越走越远。
无法治不足以明是非,无法治不足以辨黑白,无法治不足以振纲纪。一个真正崇高的人,可以做到情与法的统一;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亦是如此。高尚的人,懂得以法律约束自己澎湃的情感,亦明白以情感包裹法律的刀锋。而社会是一个个人的集合体,只有以法律为强健的筋骨,以情感为温润的血液,社会才能焕发活力,阔步而前!
有人把您女儿的做法解读为“大义灭亲”,我不敢苟同。这说明当下中国仍有人将情与法割裂开,看不到情与法的和谐统一。中国自古讲究忠信孝悌,重情重义,但在依法治国的当代,何妨既入则孝、出则悌、兄友弟恭,又铁面无私、崇纪遵法呢?希望您能理解女儿的做法,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事例涌现出来,缔造一个情法并重的文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