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满兵役士兵退役后,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部队方面:兵员管理部门负责出具行政介绍信、办理退伍证和邮寄档案,组织部门负责办理组织关系,财务部门负责办理退役金卡、转接保险关系、结算相关费用等,卫生部门负责提供伤病残档案。
装入士兵档案一并送(或者邮寄)地方安置部门全程退役的最好还要带上批准退役命令的复印件,个别地方报到时需要。
以上手续全部拿到后,建议复印一份备查。
扩展资料:
申办程序:
申办条件
县(市、区)民政局(退伍安置部门)
退役士兵退役离队后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安置部门报到。
1、服现役满两年未被选改士官的退役士兵;
2、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改为高一期的士官;
3、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转业士官;
4、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提前退役,符合有关规定的。
申办材料
城镇退伍安置需提供的材料:
1.《非农入伍通知书》原件;
2.《非农优待安置证》原件(二00二年冬季以后入伍);
3.入伍前非农户口证明;
4.父母亲工作单位证明(无业的持居委会证明);
5.入伍前是农业户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办操作
1.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应在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退役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县(市、区)退伍办报到。
2.审查。县(市、区)退伍办审查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安置条件。
3.协调。协调有关部门下达并落实安置计划。
4.安置。按照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一落实工作单位,对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12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修改通过)。
2.《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106号)。
3.《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国发[1999]27号)。
4.《江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省政府赣府发〔1988〕124号)。
5.国务院、中央军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历年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伍兵
退伍军人登记,具体手续如下:
持退伍证、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先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有关手续。
去安置办领取《城镇退伍军人户口关系证明》,到入伍前注销户口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经办人手章和户籍专用章,证明户籍已经注销。
由退伍军人本人持《户口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退伍证、《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区民政局出具的介绍信前来安置办办理报到手续。
持退伍证到入伍所在地区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扩展资料: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本条例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名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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