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有撤销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吗

街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假如街道在指导的过程中,筹备组不按照街道指导的情况开展。筹备组不履行的原因: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的我遵循,条例没有的筹备组就可以随时可做和不做。完全脱离街道的指导,那街道应该怎么办?

  一、什么叫法治思维?什么叫依法行政?

  街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其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帮助业主委员会。其依据是什么?是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不是街道的命令、指令。

  二、街道的作用是协助,方式是指导

  街道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组的工作是指导,不是命令!对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为什么一定要听你街道的?你街道说的话是法律法规吗?

  指导是什么?指示引导,关键是说服教育,不是命令!

  指导的依据是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而不是街道的命令、指令,街道没有这样的权力,筹备组也没有这样的义务。

  三、业主委员会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知道那条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了街道办可以撤销业主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一个原则是: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

  只要稍微懂一点法律的,就会懂得,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们自由选举产生的,是业主们的共同意愿,业主委员会既不是街道办选举出来的,也不是街道办指定的。那街道办怎么可能有权力去撤销呢?!

  当然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等等。但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指令、命令,业主委员会当然有权力拒绝执行。

  有一点要特别强调: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们自己选举出来的,有且仅有业主们有权力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追问

那现在业委会筹备组脱离街道指导,街道怎么办呢?可以怎么做呢?

追答

  关键二点:
  1、你的这个指导是什么?为什么必须听你指导?有什么依据?
  2、人家现在搞的,是否违法?
  否则业主委员会本来就是一个业主自治组织,街道过多干涉本来就不合适!
  如果业委会筹备组有违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明确指出,如果是其自治范围内的事务,那就不要干涉,少一点指导!
判断的标准或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策。这里面肯定没有领导的指示。

追问

如果筹备组有违法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街办只能是指出而已吗?

追答

  1、如果法律赋予街道办行政处罚的权利,那就依法行使!
  或者将有关情况通报有权的执法部门,由其来处罚。否则就是违法行政!
  2、行政管理的实施:1、合法;2、合理;
  所以违法的要指出,并予以告诫、直到有权部门的处罚;
  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要注意引导、说服、教育。别忘了,街道办介入筹备的目的,是为业主服务的,不是请你去对筹备组指手划脚的。现在什么时代了?换换思路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