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号晚我老婆下班的路上骑电动车,掉进修路坑里面去,当时路坑前面并没有警示标语,路障在坑的旁边,没有挡在路坑的前方,后来路过的好心人发现及时的打电话报了警并把旁边的路障搬过来把路坑挡了起来。造成了现场损坏,民警过来没有对现场进行拍照,只是给我老婆拍了几张照片,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就让我把我老婆先带到医院去,今早交警进行现在勘察并没有发现有利于我们的证据,接下来我该怎么做才能得到拥有的赔偿,还有如果那两位好心人出面的话能证明当时现场情况吗?
下颚有撕裂性损伤,面部也有不同程度的擦伤,现在把医院出具的证明还有事故车辆都送到交警队了,现在还不能得到确切的处理
追答把相关发票都收好了吧,一方面找警察等待他们处理,虽说是意外,但也是由于施工单位不规范施工,出了事多少要赔一些! 第二,找到施工单位协商,看他们怎么处理了结这事;另外,你老婆有没有意外险什么的,也可以去索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