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

和寻秦记 扯不上关系。中国古代思想有点乱,是不是应该把一些没用的彻底根除掉。后来的独尊儒教,也差不多,只是手段不同。当时的监狱不完善,不听话的全都是坑杀,400人也不多。长平之战,坑杀40万,项羽坑杀20万秦军。是不是著书的是读书人所以对“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国古代秦始皇焚烧典籍、坑杀儒生的事件。

在中国古代秦朝始皇帝三十四年 (公元前213年),秦朝的博士淳于越(人名)反对采取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主张根据古来的制度,把土地分别封给子弟们。秦朝的丞相李斯主张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就是不许学者们根据自己对学问的看法,对朝廷的政治、经济等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

在《史记·始皇本纪》写到: 秦始皇下令焚书,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 《书》、 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这就是说,凡是有谈论《诗》、《书》的人全都要处死,凡是借鉴古代的经验批评当代的朝政的都要剿灭他的全家族。第二年,许多方士和儒生(有学问的学者)奉命去寻找仙药,没有找到,还讲怪话攻击秦始皇。秦始皇大怒,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阳活埋在坑里了。历史上称这件事为焚书坑儒。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是古今中外流传得很广很久的一段非常残酷的历史,但绝大多数的史书,只对焚书作较详细的说明,对坑儒一事则往往笼统地说,而且出现了歧议。一说秦始皇只坑过一次儒,一说历史上秦始皇有过两次坑儒。一说秦始皇坑了 460余个儒生,一说坑了1160余个儒主。在秦朝的历史上到底有几次坑儒事件?秦始皇到底坑害了多少个儒生?至今仍众说纷纷,莫衷一是。

著名的《史记》、《藏书》和现代的《中国通史简编》,都说秦始皇坑儒只有一次,宋代司马光编纂的《资治通鉴》也说秦始皇只坑过一次儒,即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为了加强思想控制,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今把泰国以外的史书和民间收藏的诗书以及诸子百家书,通通烧毁。第二年即公元前213年,又在咸阳活埋了460多个骂秦始皇贪权专断的方士和儒生。《中华全史演义》较详细地记述了这件事。书中说:“李斯以儒生多是古而非今,奏请史官非秦者急焚之。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所不去者,医药、卜巫、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诏从之。侯生,卢生相与讥议始皇,因亡去。始皇大怒曰:‘卢让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诸让在咸阳者,我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便御史悉按问,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460余人,皆坑之咸阳。”《中国史纲要》也这样记载:“第二年(即前212年),为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有诽谤之言,又相邀逃亡,于是秦始皇派御史。把其中认为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坑死。”

但也有一些材料记载:秦始皇起码坑了两次儒。第一次是上面所说的公元前212年在咸阳坑的46O余人,这是公开坑的,采取“杀鸡吓猴的手段”“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第二次,坑了700余人,是采取秘密暗杀的手段,方法也更为“巧妙”和残忍,使被害者在不知不觉中突然死去,外人更莫名其妙,所以能把真相隐瞒了250多年之久,直到东汉光武帝时,卫宏才在《古文尚书》序言中透露出这段骇人听闻的史实,接着后人为《史记》注“正义”时,将卫宏所披露的秦始皇第二次坑儒事件作为参考资料编入史书,悄悄地流传下来。《史记·儒林传正义》是这样记载秦始皇第二次坑儒事件的:“秦既焚书,恐天下人不从所更法,而诏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问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据此可见,秦始皇有过第二次坑儒也是事实,仅因为手段秘密,后人不敢公开揭露就是了。也有人说这所谓的第二次坑儒事件也就是公元前212年在咸阳坑儒的那一次。只是一次坑儒的两种传说。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是不正确的,因为两次坑儒说法大不一样,可以说是大相径庭的,前一次是公开在咸阳坑的,后一次在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地里秘密坑的,而且所说人数也不一样,一次是460人,一次是700余人。而且历史上第一次揭露秦始皇有第二次坑儒的学者卫宏也不是一般的信口开河者。他是一个博学多才、精通“文艺”史书和训诂的专家,他写的《汉阳仪》记载了许多西京故事,都是经过长期深入的采访、研究、整理后,才写出的。因为汉光武帝比较开明,重视学术研究,所以才敢揭露秦始是第二次坑儒。但卫宏毕竟是汉光武帝时代的学者,他是何以考究出秦始皇的第二次坑儒的呢?所据是什么资料呢?又令人作疑。而且他也末点明第二次坑儒的具体时间,这只能让后人继续去猜“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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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6

秦朝不许学者们对朝廷的政治、经济等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把很多书烧了,有谈论《诗》、《书》的人全都要处死,奉命求仙问药找不到还乱说话,秦始皇就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阳活埋在坑里了。

第2个回答  2006-05-04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臣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反驳:“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丞相李斯指出,“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
《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
斯的建议,烧了一些书,活埋了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焚书坑儒”事件。

秦朝的焚书坑儒,是大一统的结果,在当时有利于国家统一。但也客观上为后来汉朝的独尊儒术制造了土壤。 焚书坑儒不是单独对付“儒家” 的,当时是百家争鸣时有十大家学派,儒家是十大家学派之一 ,而秦始皇的坑儒,“儒家”不过是其中之一 。儒家满嘴的仁意道德,但自己却是男盗女娼。说儒家男盗女娼也许有点夸张,但事实也相差不远。秦朝是用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治国,没有把儒家列为独尊的地位,于是对焚书坑儒夸大诬蔑,不就是烧了一千多斤书,少了400多个胆大的知识分子么?
后来的百家思想在汉朝并没有断绝。而真正“焚书坑儒”的是西汉的汉武帝,汉武帝的独尊儒家机会,儒家 学派借着政治力量,把诸子百家的学术思想,全部排除,儒学思想进成了中国人唯 一法定的正统思想。在当时还看不出独尊儒家的影响,但长久下去,中国人的想象 力和灵性,逐渐地被这个单一而保守的思想酱住,直到二十世纪,长达两千余年。 正因为汉武帝独尊儒家,汉以后的“儒家”们持续的丑化秦朝,而吹捧汉朝。儒家 的这些作为,遗害千年,这就是儒家所谓的仁意道德真面目,说儒家男盗女娼也不 为过。现在,依然有儒家的后来人们诬蔑秦始皇。经常有人问中国最大的文字狱是 哪个朝代的,很明显,中国最大的文字狱是汉朝的独尊儒家。但是,因为儒家在中 国的今天依然占主导地位,这个真相少人知道。

商,周,还有春秋时期的初中期赵国等。他们在对付游牧民族的时候,儒家在哪里呢? 五千年的历史,有2000年左右的时间和儒教p的关系都没有。 你再看,没有儒教的时候,中国一直在走上坡路,到了春秋时期,文明的发展达到 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接下来就一朝不如一朝,这里指科技,文化,教育,思想等“软”的方面的进步速度, 不是说GDP这样无聊数据。 到了宋朝就开始原地踏步。到了明代,甚至开了倒车。 中间的分水岭是什么,看得出来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8-31
一、为什么“焚书坑儒”: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3、“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二、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开始的焚毁五经、活埋儒士的事件。是秦统一中国后为统治思想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由于当时奴隶主仍在意识形态领域为复辟旧制度制造舆论,前213年,秦始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除《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次年,由于卢生、候生期骗始皇能得长生不老之药,败露后始皇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于是将四百六十多名儒生活埋于咸阳。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当时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离心离德,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术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第4个回答  2006-05-03
一、周、淳之争与焚书坑儒事件的历史过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臣乘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去议论。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
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
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来。公元前212 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秦政府曾经从六国的宫廷和民间搜集了几乎全部古典文献,设立了一个大规模的皇家图书馆。同时又征聘了70 位老学者,授以博士之官,此外又召集了至少两千以上的知识分子置于70 位博士的领导之下而命之曰诸生。秦政府交给这70 位博士和两千以上诸生的任务是要他们在皇家图书馆里进行古典文献的审查工作。新政府希望这些博士和诸生能够对古典的文化思想作一次甄别和清算工作,指出哪些文献是不利于新政府的,哪些文献是于新政府有帮助的,然后以政府的力量禁止那些不利于新政府的书籍流行,奖励那些有利于新政府的书籍使之广播民间。诚如秦始皇自己所云:“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士甚众,欲以兴太平”。可以看到这时对过去的文化思想作一次彻底的清算,结果六国时期的儒家文化大部被去掉了。六国时期的思想文化被禁,必然会引起六国贵族知识分子对旧时的留恋及对秦政的不满。
参考资料:《略论周、淳之争的缘起——也谈焚书坑儒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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