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与质押区别何在?

或者说有什么界限?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指代不同、出处不同、语法不同\x0d\x0a一、指代不同\x0d\x0a1、抵押:以财产作为偿债的保证。\x0d\x0a2、质押:以物为抵押换钱,可在限期内赎回。\x0d\x0a二、出处不同\x0d\x0a1、抵押:曹禺 《日出》第二幕:“哦,他还问我现在银行所有的房地产是不是都已经抵押出去了。”\x0d\x0a2、质押: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三部三:“那笔信通银行一亿五千万的假药质押借款,就是金懋廉经手的。”\x0d\x0a三、语法不同\x0d\x0a1、抵押:偏正式;作谓语、状语\x0d\x0a2、质押: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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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1

质权是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占有或经登记而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之变价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与质权有以下区别:1.担保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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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1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9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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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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