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扣车我不要车了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个人的行为已构成了违法行为。已收到罚款信,是要交罚款的。车牌都是实名制的,车放在运管机构是要另按天累计算罚金的,不去办理,运管部门会上交给法院,等收到法院的传票,官司是打不赢的,要交罚款还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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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0
你好,当然可以的,但运管也许会找到你要求你缴纳罚款(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仅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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