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语出老子《道德经》
译:世上的人都知道美是美的,那丑就自然存在了,世人都知道善是善的,那不善就相对产生了。
这是朴素的辩证法,就是讲事物的两面性现代哲学更已将矛盾对立统一拍板定案,这至为扰人的一步就此轻轻跨越,不能不说这本身就是一种哲学和智慧。
有的东西和无的东西是相互转化的,困难的事情和容易的事情是相互映现、相互比较才得以彰显的。长和短相比较才可得以说明,高和低因相互映衬而明,音节和旋律相合才能各自明确各自的内容。,前面的同后面的相互追随而没有绝对的界限,为何?这是恒常之道啊!(也就是说对立面的不可失去其对立的另一方而独立存在,无对立面而存在的规定性是抽象的规定性,是非现实的存在,道就是对立的规定性的相互生成这个永恒道理)所以至圣之人作事从不刻意为之,教化于民从不刻意言之;万物生息不止,无法分辨始端,自为的生长而没有任何人刻意的培育,生作而没有特别依据而以自身为依据,成熟后也不刻意地保持,只是因为他们从不刻意的保持,所以也无所谓失去什么。
因为善恶本来就是相对的,勉强区分出善来,剩下的便是不善,但不善真的就是不善吗?所以,这里的善,其实是 “世俗上的人所认为‘善’”,恶也就只是“世俗上的人所认为的‘恶’”,做什么,不必去考虑世俗之人会认为他是什么,更不用考虑近名还是近刑,如此才能善恶双忘,刑名双遣。最终得以养生。
这里的善恶相对,只怕还可以与“近”联系起来。世人认为的善,是长久的善吗?现在的善,到了将来还是善吗?我们现在看到的“有”,将来还是“有”吗?既然如此,只怕更应该将善恶抛开,只求安时而处顺。
参考资料:
http://read.girlstar.cn/readchapter-68657-2551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