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是世界上唯一实行神权政体的国家,其正式国名是“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包含了伊朗政体的两大要素:伊斯兰和民主共和。伊朗政体正是一种兼有传统宗教和现代民主成分的二元体制。一方面,伊朗建立起一套独特而严密的教士统治体系。根据伊朗宪法,伊朗实行政教合一政体,
伊斯兰教是共和国的基础。另一方面,伊朗又实行类似西方国家的
三权分立制度。总统由全国直选产生,有权组阁,负责执行领袖职权外的行政领导职责。议会是伊朗最高立法机构,实行全国直选,议会有权批准同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协议,可以对总统、部长进行质询和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