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扣12分后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两次扣12分后的处理,具体如下:
1、驾驶证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扣满12分会被暂扣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在十五天内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两科;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扣分后的处理流程: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还需拿行驶证;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处罚处罚决定书和行驶证;
2、去车管所。准备好材料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写违法确认书。
3、交罚款。拿着确认书去车管所制定的银行去交罚款,去指定银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4、一般要在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如果是处理异地驾驶证违章处罚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把相关的材料寄送给受托人。
超速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
1、超过道路限定的最高车速或标志限定的速度行驶;
2、在人行横道线前与行人抢行;
3、转弯前不减速,通过交叉路口不减速;
4、行车中,跟车距离近、抢行、加塞,高速公路行车不遵守限速规定;
5、夜间行驶或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不降低行驶速度等。
综上所述,驾驶证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扣满12分会被暂扣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在十五天内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两科。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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