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11-02
1961年,年初在罗马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发表<象征的诠释学与哲学反思>的论文(Herméneutique des symboles et réflexion philosophique),重点说明“反思”在揭示象征的意义的过程中,如何可能沿着“哲学合理性”的原则进行深化。利科尤其深刻说明了“象征使人思想”(Le symbole donne à penser)的基本原则。进入了利科思想发展的第三时期:反思与分析的诠释学时期(1961-1975)。
从1961年开始,利科以其象征诠释学的反思原则,积极参与西方哲学界从伽达默发表《真理与方法》(1960)以来围绕诠释学问题的大争论。
1962年初在罗马国际学术讨论会会刊《关于非神秘化与想象力的问题》(Demitizzazione e imagine, 1962, 1)上发表论文<象征的诠释学与哲学反思续篇>(Herméneutique des symbols et réflexion philosophique Ⅱ),集中论述关于恶的象征性诠释学的基本精神,强调“恶”的“象征”,作为“神话的图案”(des images mythiques),表现了“象征”的非凡的凝缩能力(la puissance de condenser),强调了表面上清晰的语言所难以表达的深层含义。
1963-1965年,利科更为集中地研究诠释学与精神分析学的关系,从哲学的高度,对梦、性、图腾和各种心理活动的象征性理论,进行哲学诠释学的理论分析,进一步对“意义”的深层结构进行探索,试图解决“我思”、“我说”、“我做”及文化历史总体的协调一致的问题。这些研究成果集中地发表在1965年出版的论佛洛伊德的论文集《论诠释》(De l’interpretation: essai sur Freud. 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