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交养老保险,属于违法吗?还能不能把以前没交的补上?如果补不上,谁承担这个责任?

如题所述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会是违法的哦,并且,后果还非常的严重,如果您的公司没有给您交社会,请一定记得追缴哦。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员工应该怎样去应对
一、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而本条司法解释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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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5

用人单位不跟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当然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催促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催促缴纳无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张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21-10-15
这个要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啊。也就是说,这个以前的话,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那当然不会给你交。但是现在开始以后是必须要给缴纳养老保险。
第3个回答  2021-10-16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要求补缴社保。也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21-10-15
目前是超过6个月的没办法补交;
我国《劳动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只要用工,都需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不交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会有相应处罚。
我国《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交养老保险和代扣代缴社会保费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会责任限期缴纳,在限期内仍不缴纳的,除了需要补缴欠缴费用外,从欠缴之日起,还需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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