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写的是公公的名字,但是房贷是我老公还的,我可以要求不还贷款吗?请问一下如果离婚我可以分到财产吗?
当然可以要求丈夫不帮公公还房贷,你有这权力。但是,最好是同丈夫好好地沟通一下。
结婚以后,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双方的支出都应该多商量。当然,你丈夫付还的贷款有可能是作为每个月应该给父亲的赡养费,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老婆,当然可以,不还房贷了因为房子的名字是写的你公公的名字,将来,还完贷款之后,这房子也是你公公的,如果说这房子过户到了,你们夫妻两个人的名下,这样你们共同还贷款,是可以的,如果只是在你公公的名下,你还贷款,到时候你也得不到房子,这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