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房产证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房产证上可以加父母的名字吗 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加父母名字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从 法律法规 的规定上来看,增加房子的共有权人一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析产登记、买卖房屋或是房地产赠与。而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有房屋赠与与买卖两种方法。
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是用于夫妻之间的增加房子共有权人的一种方式,上述的三种方式中,只有这一种是可以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办理流程是在 公证 部门办理了析产公证手续之后,到财税部门办理的手续叫做完税(或免税)手续,之后就是到房管局的测绘部门获得出具的测绘附图。
最后,就是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之前开具的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部门的测绘附图以及房产证、 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局的相关部门进行析产登记。
买卖房屋
假设房屋产权人刘某某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其父母。刘某某和其父母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 买卖合同 、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刘某某的父母为房屋共有人。如资料齐全,市国土房管局可以在10~15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最后向您介绍赠与的方法。在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可以把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父母即可。首先,在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在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测绘附图、身份证、公证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房产证、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到房管局申请赠与,这样就可以添加父母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了。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 继承 、接受遗赠取得 不动产权 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