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难改吗

如题所述

婴儿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由其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申请改名要孩子出生以后的相关证明,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一,需要什么手续?
1、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
2、如果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二、改名字一般多久可以弄好?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具体办理流程:写一个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三、改名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宝宝还属于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为其办理改名手续。如果没上户口的话,就比较简单,带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到派出所改名字。如果是已经上了户口,还需要带着宝宝的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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