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航机票退改签政策

如题所述

长龙航空 -长春航线
购票时间:自2021年01月13日(含)起,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
乘机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含)至2021年01月31日(含)之间
适用航线: 长春进出港国内航班
退票规则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
2、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01月12日(含)至2021年01月31日 (含)之间的长春进出港国内航班,于01月12日-01月15日 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改期规则
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3月 27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
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
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拓展资料】办理渠道:
旅客可通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
长龙航空 -哈尔滨航线
购票时间: 自2021年01月13日(含)起,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
乘机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含)至2021年01月31日(含)之间
适用航线: 哈尔滨进出港国内航班
退票规则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
2、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01月12日(含)至2021年01月31日 (含)之间的哈尔滨进出港国内航班,于01月12日-01月15 日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改期规则
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3月 27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
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
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办理渠道 :
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
长龙航空 -北京航线
购票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含)起,凡在 2020年12月25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
乘机时间:2020年12月25日 (含)至2021年01月16日(含)之间
适用航线: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
退票规则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
2、凡在2020年12月25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含)至2021年01月16日 (含)之间的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于12月25日-12月30日 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改期规则:
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1月 20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
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
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办理渠道:
通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
长龙航空 -石家庄航线
购票时间: 自2021年01月04日(含)起,凡在 2021年01月04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
乘机时间:2021年01月04日 (含)至2021年01月19日(含)之间
适用航线: 石家庄进出港国内航班
退票规则: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
2、凡在2021年01月04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01月04日(含)至2021年01月19日 (含)之间的石家庄进出港国内航班,于01月04日-01月07 日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改期规则:
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3月 27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
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
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办理渠道 :
通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
南方航空 -哈尔滨、漠河航线
购票时间: 凡在2021年1月15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哈尔滨、漠河(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的784开头客票
乘机时间:2021年1月12日(含)至2021年2月8日(含)
适用航线:哈尔滨、漠河进出港国内航班
变更规则:
自2021年1月15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退票规则:
自2021年1月15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备注:本通知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南方航空 -北京航线
购票时间: 凡在2021年1月5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北京机场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的784开头客票。
乘机时间:2021年1月3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
适用航线: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
变更规则:
自2021年1月5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联系原出票地或南航客服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航班变更手续。
退票规则:
自2021年1月5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中国国际航空 -北京航线
购票时间: 凡在2020年12月14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在2021年1月4日(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乘机时间:2020年12月14日(含)至2021年2月28日(含)之间
适用航线: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
退票及变更规则
(一)变更航班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变更航班,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航班或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先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客票变更手续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客票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
如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疫情期间,机票是完全可以全额退款的,尤其是飞往中高风险地区。
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
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什么时间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
3、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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