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 (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按照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部门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外,还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行政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由财政拨款安排;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除通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列支外,财政拨款也安排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