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案保姆常开主人80万豪车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6月22日清晨5时07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一住宅突发大火,最终造成4人死亡。除保姆逃生外,女主人与3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均抢救无效死亡。根据警方的通报,保姆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经过审查,莫某晶初步交代了其于当日清晨5时许使用打火机点燃客厅内物品实施放火的犯罪事实。

蓝色钱江小区因该住宅小区紧邻钱塘江,在杭州算高档小区。公寓出事后,每天都有警察在此驻守,外人也要经允许才能进出。朱庆丰是死者朱女士的哥哥。他说去年,妹妹通过中介从上海找到莫某晶到家里做保姆。莫某晶给大家的印象是不爱说话。朱庆丰说,莫某晶和妹妹两人处得不错,有时回老家他们都一起回,莫还会跟妹妹换着开车,还借了他们10万元钱,他妹妹家里80多万元的奔驰车,莫也经常开出去买菜接送孩子。

朱庆丰称事发前一晚,妹妹怀疑自己30多万元的表被保姆所盗,两个人发生不愉快,事后他从公安那里得知,保姆纵火是为了销毁证据。事发当天清晨6点10分,他赶到现场时,在小区大厅正好遇到保姆莫某晶,“当时她手中拿着一把铁锤,很慌张,说我妹妹让她下来报警。”朱庆丰说,妹妹和妹夫两人平时感情很好,不存在小三之类的说法,“小吵小闹都是有的,但妹夫在外绝对没有其他女人。

在网上可以查到,莫某晶至少涉及两起因债务而起的官司。某网2016年5月5日发布的一份债务纠纷的判决书上,其中一位被告名叫莫某晶,生于1983年,来自东莞,各方面信息与这起纵火案当中的保姆吻合;广东某频道2017年3月7日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另一起债务纠纷判决结果公告中,其中一名被告也叫作莫某晶。目前,具体细节及动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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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8

80多万元的奔驰车,用于保姆开出去买菜接送孩子。

2017年6月22日清晨5时07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一住宅突发大火,最终造成4人死亡。除保姆逃生外,女主人与3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均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审查,莫某晶交代了其于当日清晨5时许使用打火机点燃客厅内物品实施放火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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