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理合法,分公司和公司总部就是一回事。与公司总部签订劳动合同,是由公司总部担责任的。
根据对应的明文规定,公司是可以注册分公司。注册分公司的,但是,注册的时候理应向公司登记机构申报备案,申领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其民事行为由总公司担负。关于分公司的特点:
1、分公司是由公司总部依规依法创立的,分公司的具体业务行动是由公司总部决定,分公司通常是以公司总部的名头并按照它的委派来进行业务行动的。
2、分公司并没有自己单独的资金,分公司的任何资金全都属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与公司总部在经济是统一性计算,其具体占用和使用的资金是公司总部资金的一部分,都纳入公司总部的负债表中。
3、分公司并非公司,它的创立不必按照设立公司流程,只需在实行简单地备案和营业办理手续后就可以创立。
4、分公司不单独担负民事行为,并没有股东会等类型的公司经营决定和业务实行机构,公司总部要对分公司的外债负无限的责任。
5、分公司并没有自己单独的名字和规章制度,而只可以使用与公司总部相同的名字和规章。
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留意劳动合同的每项条文。《劳动法》要求,劳动合同理应以书面材料签订,并通常具备以下条文:
是劳动合同的时限。即劳动合同从某一天开始到某一天终止。中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成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相应的工作为时限。
是工作职责。即所从业的工作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