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不给钱怎么办

工地干活不给钱怎么办

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工地上干活老板不给钱,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投诉。
方法一: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这是最方便的,而且,你连门都不用出,只需要打12333电话就可以。
方法二:去劳动仲裁。需要带上身份证,,工资条,申请书去申请仲裁。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写,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来帮你忙,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替你打官司,不用你花钱,你只需要告诉他基本情况就可以了。
方法三:去法院诉讼,这种情况针对的是劳务关系。比如,老板找你来给大楼贴瓷砖,这些技术活,贴完按照面积给钱,如果,老板不给钱,那么也不要走劳动仲裁了,直接去法院起诉,但是一定是要老板跟你把账算完,给你写了欠条之后,你手里有相关的证据,那么,你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你的劳务报酬。
建议:先打投诉电话。如果这个电话不受理的话,也可以打12345。如果还是没有进展的话,就按照第二和第三去做,会有成果的,而且非常简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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