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益物业与业委会如何分配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如何分配主要取决于物业合同,物业合同里一般会注明小区公共收益有多少用于物业,有多少为业主收益。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的话,业委会要和物业进行协商分配,最好开具书面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小区公共收益一般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不属于物业,分配给物业的也只是用于补充维修基金和其他消耗。
公共收益物业与业委会分配主要按物业合同分配,没有具体标准。
公共收益物业主要有: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等。
业委会一般指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公共收益物业与业委会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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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律师贾宝骅
法律专家
2022-01-27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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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物业与业委会分配主要按物业合同分配,没有具体标准。
公共收益物业主要有: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等。
业委会一般指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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