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西周、春秋时,巩为巩伯国。战国,称东周。
秦庄襄王元年(前249)置巩县。巩县以 “山河四塞、巩固不拔” 而得名,历代因之。又因地扼古都洛阳,故史有 “东都锁钥” 之称。
西汉属河南郡,东汉属河南尹。三国魏、晋代均属河南郡。东魏属成皋郡。北齐废入成皋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巩县,属洛州。唐、五代属之。
宋属河南府。明、清、民国初因之。
1913年属豫西道(次年豫西道改称河洛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1928年县治移至今站街镇老城村一带,1932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郑州解放后,1949年属郑州专区,1955年改属开封专区,1958年12月,划归郑州市管辖。
1961年12月,复归开封地区。
1964年县治迁孝义镇,1983年8月改属郑州市。
199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巩县,设立巩义市。即取巩县孝义之意。
2011年被省政府省发改委确立为河南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之一。
2014年1月1日,巩义市正式成为河南省直管市,由河南省政府全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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