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人打架,把他鼻子打坏了,请帮忙分析

具体经过是这样的,一个小卖部,我去送货,那货他嫌弃,我就不想给他送了,之后我有点冲动,拿起货就想回去,结果他不让,就发生了争吵,也忘了谁先动得手,总之我把他打的严重点,他鼻子被打坏了,鉴定好像上了什么等级,不过绝对很轻,没那么严重,就打了一下,他还住了好几天的院,其实早就可以出院了,我妈怕我有事就给他们送医疗费什么的,我是军校在校生,他们说要把我给报上去,勒索要7万,我看他们真是疯了。请大哥大姐帮忙分析一下,我怎么做才好,我不想让家里为我负担这么多钱,太多了。

  一、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你说的鼻骨骨折如果是粉碎性骨折就可以评定为轻伤,如果是线状骨折时伤情就是轻微伤。根据受害者伤情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结果: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四、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是在校生,如果法医鉴定是轻伤被刑事处罚,你就要被开除学籍了,所以说你要好自为之,最好办法就是和受害人协商,以达成他们不追究的协议就是了。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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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07
要接受教训,你看你倒是痛快了一回,你家人就可能支付大笔开销,不过7万太多,向摆平总之是要拿点钱,大概1万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08-09-07
如果构成轻伤,可能有刑事责任。否则,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按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的单据确定。诉讼费和鉴定费自然也要由你负担。
第3个回答  2008-09-07
哎.... 他要是鉴定上了等级就麻烦了
第4个回答  2008-09-07
还得看你们军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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