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是今年广西大学化工学院毕业的,之前为了保险,将三方协议与南宁富士康签了,但是前不久又面试通过了中行,三方协议虽然与富士康解约,但是否可以再申请一份三方就业协议与中行进行签约。毕竟她更愿意到银行工作?有没有相似经历的西大同学进行解答呢?
难道,这种三方协议的东西,原单位都愿意解约了,还需要“关系”这种模糊的东西吗?制度上都不能保证学生良好的就业?
追答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等于相互之间作了一个承诺。考生可以违反协议,但学校作为一所大学,它是不会轻易撕毁三方协议的。如果这样,哪个单位还愿意来你广西大学招聘学生。这是一个诚信和信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