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就业三方协议是否可以重新签订

我妹妹是今年广西大学化工学院毕业的,之前为了保险,将三方协议与南宁富士康签了,但是前不久又面试通过了中行,三方协议虽然与富士康解约,但是否可以再申请一份三方就业协议与中行进行签约。毕竟她更愿意到银行工作?有没有相似经历的西大同学进行解答呢?

可以签。但前提条件是你必须通过熟人把学校的工作作通,否则,你这三方协议是签不了的。你最好托熟人去广西大学招生就业处,承人自己的过错,征得学校谅解。只有这样,你妹这三方协议才能签成。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不可能再有别的办法了。以上所言,仅供参考。追问

难道,这种三方协议的东西,原单位都愿意解约了,还需要“关系”这种模糊的东西吗?制度上都不能保证学生良好的就业?

追答

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等于相互之间作了一个承诺。考生可以违反协议,但学校作为一所大学,它是不会轻易撕毁三方协议的。如果这样,哪个单位还愿意来你广西大学招聘学生。这是一个诚信和信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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