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1年,4000元一次付清6月13号租的,可是来水时间不定时我并不知道,导致我在出门的时候忘记关掉,给楼下淹了两次(第一次淹8月14日我自己花钱给维修的100元),我要求房东退房,房东说合同上说提前退房所交的租金不返还。 (第二次淹9月18,这次比较严重这次要1000多,房东要求我给楼下花钱维修,)可是我没钱,这个房子我也不敢住了,我搬到朋友家住了,我和房东商量能把其余的8个月房费退还给我,我就负责维修,可是他说合同上说明提前退房不返还其余的租金。维修费还要我出,我现在一直拖着也没给维修。 问一下朋友们,这个房子我能退其余的房费么? 维修费我和房东谁来负责?这个合同并没有说停水不定时来水的问题,我可以用这个原因解除合同么~! 先谢谢好心的朋友 能帮帮我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