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外地,现在想来南京工作(还没有找到),同时想把养老保险也一起转到南京,请问有什么办法?
现在有二种情况,一是:找到工作再转;二是:先来南京,再找工作,然后再转。这二种情况,都有哪些问题和注意点。谢谢。
朋友们帮下忙呀,因为我问过人事,说可以转,只是一些程序。
1、 在回南京前,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养老保险手册和《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到上海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上海社保机构与原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且会告知转移接续的条件;
2、 参保人员向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 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日审核完毕,若符合规定,就会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之前所在地(上海)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的证明信息;若不符合规定,就会向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 上海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新单位同意接收函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会办理好各项转移接续手续;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南京社保机构并将资金转出;
5、 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上海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同样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了解确认事项。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
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
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