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派出所录口供么?

如题所述

可以在异地派出所录口供,但需要符合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作询问笔录没有地点限制,可在事发地、公安机关或者别的地方进行,因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使用。而讯问笔录是有地点限制的,讯问笔录主要记录报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必须在公安机关做,要有当事人的签字和指纹确认。公安异地取证笔录首先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然后,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最后,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如果公安机关需要了解案情,一般会到所在地进行,作为证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但是如果要求到异地派出所做笔录,在不方便的情况下可以如实告知,自己不便前往,公安机关能到本地报案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在笔录过程中,通过询问、核实、了解案情的整体情况,以确定案件的性质和是否具备立案条件,也有利于进一步的侦查方向等。所以可以在异地派出所录口供,但需要当地派出所委托。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开展查询、询问、辨认等侦查活动或者送达法律文书的,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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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7
  行凶者不去派出所录口供,如果派出所立案可以传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