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而在2017年7月开始,《外国人就业证》被《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代替,在中国境内就业工作90天以上(含90天)的外国人,需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也就是说,现在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需要三个证,分别是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