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教师和农村义务教师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13
所谓“新机制”教师就是: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新机制教师,定义:2012年3月,湖北省政府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特岗教师(农村义务教育教师)
定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按照该计划聘用的教师叫特岗教师
目的: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措施: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
从招聘条件上来看区别:
新机制:本科持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
年龄30岁以下,资教生、四项目人员放宽35岁,部分地区放宽到40岁,薪酬省统一规划
非新机制:看具体地区要求,未要求的看新机制公告或咨询招考单位,薪酬地方统一规划
从薪酬待遇及管理上来看:
新机制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
非新机制教师:相对于新机制教师而言,非新机制教师主要是由县市自主招聘、负责管理、承担经费的教师。(具体见各县市岗位要求,岗位要求可能较新机制要求相应放宽)
第2个回答  2020-06-15
特岗教师(农村义务教育教师)
定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按照该计划聘用的教师叫特岗教师
目的: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措施: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
薪资待遇: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需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同时,地方政府还要负责为特设岗位教师解决相关周转住房等生活条件。
三年聘任期间:
①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②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提供需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享受相应社会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三年聘任期满后:
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政府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②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需要帮助。③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具体以公告为准。
考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
新机制教师
定义:2012年3月,湖北省政府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薪资待遇:
1、新机制教师实行年薪制,年薪资金由省级财政,其中,安排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地方(简称,艰边津贴),年薪3.5万元。
2、新机制教师年薪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组成,纳入到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框架。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核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同类教师标准核定;剩余部分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
3、新机制教师年薪由县统一发放,直达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人才特岗补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年或每半年发放一次。
4、新机制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期间,享受与当地在职在编教师的有关社保和福利待遇。其养老、医疗(含大病救助险)、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缴纳按所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关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5、新录用教师纳入全县教师统一管理,其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期间,与其他在职在编教师一并管理和考核;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其他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对待,统筹考虑。
第3个回答  2018-12-29
所谓“新机制”教师就是: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农村义务教师、特岗教师、新机制教师可以在同一个学校上课,差别在于发起的单位不同,目的都是一样的,补充农村教师师资力量短缺。
下面就来详谈一下这几者之间的关系:
教师招聘

定义:教师招聘录用考试或称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录用考试,一般简称招教。是近年我国教育部门落实“凡进必考”原则,公开选拔优秀教师的新型录用制度
考试内容:招教考试知识点一般涵盖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教育法规、班级管理、教育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说课、答辩、教案等,具体情况各地不同。

特岗教师(农村义务教育教师)
定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按照该计划聘用的教师叫特岗教师

目的: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措施: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

薪资待遇: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

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同时,地方政府还要负责为特设岗位教师解决相关周转住房等生活条件。

三年聘任期间:①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
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②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提供
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三年聘任期满后: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政府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②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③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具体以最新公告为准。

考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

新机制教师
定义:2012年3月,湖北省政府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另一说法:在湖北,特岗教师又名新机制教师)

薪资待遇:
1、新机制教师实行年薪制,年薪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其中,安排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地方(简称,艰边津贴),年薪3.5万元。

2、新机制教师年薪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组成,纳入到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框架。基本工资标准按国
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核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同类教师标准核定;剩余部分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

3、新机制教师年薪由县统一发放,直达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人才特岗补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年或每半年发放一次。

4、新机制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期间,享受与当地在职在编教师的有关社保和福利待遇。其养老、医疗(含大病救助险)、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缴纳按所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关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5、新录用教师纳入全县教师统一管理,其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期间,与其他在职在编教师一并管理和考核;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其他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对待,统筹考虑。
教师招聘与特岗教师的区别

1.考试形式不同:招教考试以县或地级市、区进行,而农村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各省教育厅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进行

2.考试时间不同:招教考试各地时间不太固定,可以说贯穿一年始终,而特岗以省为单位统一进行

3.报名方式不同:特岗大多是网上报名,而招教考试一般在教育局人事局现场报名较多!
4.考试内容不同:特岗教师考试出题比较统一、固定,招教考试各地市、区、县出题范围和内容比较灵活、不太固定

5.编制不同:招教考试在笔试和面试都过关的情况下,一般可以说编制就拿到手了,而农村特岗教师一般要3-5年后考核认定才可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4
  农村义务教师全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是指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所谓新机制,是指新的“合同制"教师。人社部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合同制教师,即每三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根据合同性质和条款,新机制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是”合同关系“。本质是为提高工作效率,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讲白了,根据每年年终测评和个人意愿,三年测评平均不合格的,学校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整改,直至辞退。个人觉得不适应或不适合教学岗位的,可以要求辞职或调离。这部分的教师就是2014年7月1日以后的新教师,施行新机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