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园区的天津保税是什么?

如题所述

天津保税物流园区除了在传统意义的保税区的保税功能以外的最突出的政策特色为如下三点:

A. 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对出口到报税区的国内企业可以实行退税(不必等货物真正装船离港后才能返回关单退税联);

B. 园区内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货物不可以更改初始入区的状态(税号不变)但可以更改包装和标志;

C. 园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到保税区海关稽查可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后,自由转换货物所有权或在园区内的不同货物存放地。 综合如上特殊政策,天津保税物流园区的具体功能为:

A.国际中转:

对进入园区的境外货物进行分拆、集拼、开展中转货物集运、多国别货物快速集并和国际联合快运等业务。

整箱模式 拼箱模式

境外货物到港

检疫 海关备案

进入园区

掏箱卸货 返还集装箱

园区内仓储

出口订舱

海关备案

装船(车)离境

境外货物到港

检疫 海关备案

进入园区

自由分拆

园区内仓储

二次集拼

出口订舱

海关备案

装船(车)离境

天津港是蒙古、俄罗斯、独联体等国家的国际贸易通道的重要海港,也是东北亚地区规模最大的国际港口,毗邻韩国、朝鲜、日本,随着保税物流园区的建设开发和功能拓展,其国际自由中转的作用将日趋显著。

B.国际配送:

对进入园区的境外和国内货物进行分拣、分配、分销、分送等配送分拨业务向境内外配送。

境外货物到港 国内货物入区

检疫 海关备案 检验检疫 出口报关

进入园区

园区内仓储

分拣、分配

第三方库存管理

国内配送指令 国外发运指令

检验检疫 进口报关 海关备案

完税放行 装船离境

配送到境内企业 发运到境外企业

C.国际采购与国际贸易

采购进入园区的境外和国内货物、经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增值加工、向境内外分销。园区企业可以开展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园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

境外货物到港 国内货物入区

检疫 海关备案 检验检疫 出口报关

进入园区

园区内仓储

区内转移物权交易

更换货物包装、标志及文件

包装组合、简单加工等增值服务

签订国内销售合同 签订国外销售合同

检验检疫 进口报关 海关备案

完税放行 装船离境

销售到境内企业 销售到境外企业 作为保税区物流园区注册的企业当前主要的服务范围分为两个主要部分:

A.作为物流供应商提供保税物流园区的综合物流服务

B.作为贸易中间商提供保税物流园区特殊政策平台基础上的贸易代理服务

针对如上所述的资源优势和特殊政策,我司可以提供主要服务形式可综合为如下几种:

1. 进口保税仓储综合物流业务

2. 出口分批或集中装运业务

3. 国际中转业务

4. 针对特殊业务需求的“一日游”业务

5. 国际采购和国际贸易代理业务以及相关增值服务

6、 进出口商品展览展销业务 一、可以利用保税物流园区政策的企业及业务

加工贸易企业的产品可以供国内另外的加工贸易企业作为出口产品的料件,或者供国内可以享受该产品免税政策的企业使用。

供货方利用保税物流园区办理出口手续,货物运交保税物流园区企业,可以到当地外管局和国税局办理收汇核销、出口退税、有手册的到海关核销手册。

需求方按照进口有关手续在保税物流园区办理进口报关。有手册或免表的保(免)税进口,也可以缴税进口。从保税物流园区提货。

为以上企业服务的在物流园区注册的物流类和贸易类企业

例一

摩托罗拉及其供货商

例二

钢铁厂及集装箱造箱厂(以产顶进)

例三

设备制造厂和有免表的进口设备厂

例四

组合(进出口产品的组合)后免税进口

例五

园区企业自用物资可以退税

二、有关当事人

国内出口方和国内进口方分别与“外商”签订出口/进口合同

? “外商”有三种可能(买方复卖方,可以多次)

1、 国外企业

国内出口企业将货物卖给国外企业,买卖双方约定货物交物流园区仓储企业仓储;国内进口企业从该国外企业买货,买卖双方约定在园区仓储企业提货。

2、 物流园注册的贸易类公司

国内出口企业将货物卖给园区贸易公司,买卖双方约定货物交物流园区仓储企业仓储;国内进口企业从该园区贸易公司买货,买卖双方约定在园区仓储企业提货。

3、 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

在承担物流园仓储企业的同时也作为贸易当事人

国内出口企业将货物卖给园区仓储企业,买卖双方约定货物交物流园区仓储企业仓储;国内进口企业从该园区仓储企业买货,买卖双方约定在园区仓储企业提货。

? 受托代理人

1、 直接委托

国外企业和物流园注册的贸易公司可以直接委托物流园仓储单位代为收发货物,此时国外企业需要与物流园仓储单位签订委托仓储协议

2、 转委托

国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作为代理人代为掌控在物流园仓储的货物,代理人需要与物流园仓储单位签订委托仓储协议,此时代理人应有国外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 园区仓储企业

在物流园区注册,拥有仓库(货场)的独立法人

三、物流

1、从国内进入园区

国内出口方(贸易公司或加工贸易企业等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根据事先确定的程序,填写出口货物载货清单,协调报关进程,将货物经过园区货运卡口,送往园区仓储单位

2、从园区到国内

国内进口方根据事先确定的程序,到园区仓储单位办理提货手续,通关交费后提货经过园区货运卡口到国内

四、资金流

1、出口收汇(国内企业收汇)

国内企业与下列那种企业签订出口贸易合同则由该企业付汇。

1)国外公司付汇

2)园区贸易公司付汇

3)园区仓储单位付汇

2、进口付汇(国内企业付汇)

国内企业与下列那种企业签订进口贸易合同则由该企业收汇。

1) 国外公司收汇

2)园区贸易公司收汇

3)园区仓储单位收汇

五、通关程序

1、出口

? 在园区直接报出口

1)、报关单

出口口岸可填写“物流园区”即“0212”;运输方式可填写“非保”即“0”;运输工具名称和提运单号免予填写;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发生方式填写;运抵国和最终目的国可填写“中国”;指运港可填写“中国境内”其他无特别要求。

2)、载货清单(含入库单)

出口方载货清单(含入库单)一式三联上填写载货清单并在“企业及经办人签章”处盖章;仓储单位填写园区仓储公司的名称;收货单位填写买方或者其代理方

? 转关

1) 从其它关区转关

2) 从保税区转关

3) 从出口加工区转关

4) 从机场

5) 从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关

2、进口

? 在园区直接报进口

1)、进口报关单

进口口岸也填写“物流园区”;运输方式则填写“保税”代码为“7”;运输工具名称可填写仓库的名称;提运单号则填写仓库开具的出库单号;起运国和原产国填写“中国”;装货港则填写“中国境内”

2)、货主放货指令

货主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园区仓储单位签署委托仓储合同的单位)在原入库单上加盖放货章,由提货人递交仓储单位办理提货手续。

3)、提货单

仓储单位签发提货单交提货人办理出区(进口)报关手续,海关放行后到仓库提货。

? 转关

1)、转往其它关区

2)、转往保税区

申报进口转关转出业务(在起运地的海关申报),需要货主提供转关车的十位编号,转关车载货登记本(如果需租用集装箱,还必须提供集装箱号,不能租用自备箱),承运转关车队盖有转关运输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转关专用报关单,以及一般报关单据。在转关报关单中,主要注意:运输工具名称填写转关车十位编号,提运单号填写仓库开具的出库单号,在目的口岸栏中填写“0208”即天津保税区,可以不填写贸易方式,其他无特别要求。

注:在保税区海关报入保税区。申报进口转关转入业务(在目的地海关申报),需要提供起运地海关签发的转关关封和一般报关单据即可。只要注意贸易方式申报为“保税仓储转”、运输方式申报为“其他”、运输工具名称填写进口转关转出时的转关报关单号(海关拆开关封后可知)、提运单号填写货物在物流园区出库时的出库单号(海关拆开关封后可知)即可。

3)、转往出口加工区

4)、转往机场

以出口转关天津机场为例

1、在物流园区海关(起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转关,出口口岸填写“津机场办”、运输方式填写“航空”,出口口岸填写“津机场办”、运输方式填写“航空”,运输工具名称海关系统自动生成一组编码、贸易方式填写“保税仓储转”、提运单号免填。同时也须货主提供转关车的十位编码和转关车载货登记本,可以不用提供承运转关车队盖有转关运输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转关专用报关单。

2、在机场海关(口岸海关)申报出口时,将经转关运输的货物交航空承运人指定的监管仓库,同时将起运地海关签发的关封交监管仓库的海关官员,货物即放行,无需再申报。

5)、转往其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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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7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业务范围:

一 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 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 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四 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五 国际中转;

六 检测、维修;

七 商品展示;

八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九 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以及物品不得进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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