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撤销权,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

如题所述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权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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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7
您好,所谓撤销权,是指的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债务,但是又积极地主动地实施了,导致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就是不正当地不合理地减少。出现这种情形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这种行为。所以称之为撤销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我们国家合同法具体规定了三种情形之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这三种情形是: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就是债务人对别人有债权,可是他现在放弃。
2、无偿转让财产,也就是赠与。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债务,不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但是又实施了这三种行为当中的任何一种,债权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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