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由于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的数量,当事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结果或公平竞争等情况,由有关当事人提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已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予以终止,废除已中标人的行为,称之为废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投标是设置一个价格的一个提议。提议人愿意付出东西或者指定一些事情被完成。
2.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工程招投标中的废标现在统称否决其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否决投标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否决其投标,即在评标过程中,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定要求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决定对个别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也就是通常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的废标。二是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不足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不能实现招标目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依法否决所有投标。投标人不足3个或所有的投标被否决等法定情况出现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