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洛克主张一个完整的经济体制的确可以在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下存在。私人财产因此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社会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
洛克所谓的财产是代表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东西—包括了拥有他自己。也因此,洛克所谓的“财产”包括了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从这个理论延伸,每个人必然都在社会以外拥有一些财产,因此政府并不是财产权利的唯一来源,也不能够随意挪用个人的财产。如果政府存在的目标是为了保护财产权利,财产必然是先于政府存在并且完全独立的。
扩展资料
影响:
1、洛克的理论对于后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并且被广泛视为是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他的理论被反映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上。
2、洛克的理论通常被视为是现代主义中“本体”以及自我理论的奠基者,洛克是第一个以连续的“意识”来定义自我概念的哲学家,他也提出了心灵是一块“白板”的假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约翰·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