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的消防许可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消防安全许可证办理步骤:
  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3、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4、洗浴中心场所;
  5、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6、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二、申办材料:
  1、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2、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4、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5、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7、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三、消防安全许可证发放程序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 7 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5、审核内容:( 1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和场所;( 2 )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3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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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15
消防安全许可证办理步骤:
  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3、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4、洗浴中心场所;
  5、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6、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二、申办材料:
  1、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2、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4、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5、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7、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三、消防安全许可证发放程序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 7 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5、审核内容:( 1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和场所;( 2 )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3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09
消防证办理所需资料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1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先到当地派出
所加意见后交来,100平方米以上场所直接交来。
2.面申办报告(请用墨水笔填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需提供到工商领取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场地室内平面图、四置图(场地室外前后左右四周配置平图,即室外平面图)。
5.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6.提交企业消防制度,灭火、疏散预案(自行制定)。
7.属住宅、宅基地的场所请先到规划部门申办改变使用性质后再行申报。
第3个回答  2018-03-09
你说的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合格证”吗?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第4个回答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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