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是客观纪录,因而反对创作者创作个性的表现、否定创作者对内容的解释权利。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也是对客观性最为肤浅的理解。“在纪录影片工作者里面有大力提倡‘客观性’,这像是一个否定解释作用的说法,这种主张也许来自战略需要,但完全是没有意义的。纪录片工作者和使用其他任何手段的传达者一样,可以进行无限制的选择……这种选择不管是有意识的抑或是无意识的,不管他承认还是不承认,都是他的观点的表现。”“通过对自己所发现的东西进行选择和并列而表现他自己。这种选择实际上是一种意念表示。作为观察者、年代史编者,或采取其他某种立场,他都不能避免自己的主观。他要对世界提出自己的解释。”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的摘引,就是为了说明那种“纯客观”的想法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只是一种幻想。现实生活是极其丰富复杂的,而我们的镜头不可避免地要对所摄对象进行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和取舍,这就在事实上体现了创作者有意无意的诠释角度和立场,当然,这种诠释绝不是所心所欲的,而是要用镜头语言、同期声真实而含蓄地表达创作者的观念。
而解说则是侧重图片并茂,加背景的联系,解说词一般比较中肯、中规中矩的。不过还是体现出资料的不够深入,为什么太多?
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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