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还查乙肝,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们都是不懂装懂,现在有法律条文规定了。非特殊行业在用工过程中不得把乙肝标志物作为录用标准。
并把乙肝例为个人隐私,所以医院不的将个人隐私透漏除本人之外的人。
如此,所以,在入职体检中查肝功能就可以了。如果查乙肝标志物或者两对半,可以向卫生局举报。让他们来监督检查,如果一该正,吊销该医院的体检资格。如果卫生局不去管,那么就是行政不作为。可以将卫生局告上法庭。
希望大家继续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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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6
根据劳动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文件,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是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也就是说,非特殊行业是不可以以该候选人是否有乙肝来作为拒绝理由,不录用该候选人,如果有相应的证据,你是可以告这个公司的。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如果你的肝功能不正常(就是转氨酶那项),部分企业还是会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是否录用该候选人,这个是没问题的。
第2个回答  2020-12-05
正常的体检报告才能通过入职,非正常很难。此类问题并不难,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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