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买了一台抵押车,朋友借去开,车丢了被人偷走了,我应该跟我朋友要钱吗?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朋友借自己的车去开,车被人偷走了,车主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而被盗抢,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对此条款,保险公司未作任何明确提示。保险公司的理由是不能成立,其必须向你理赔。

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作为投保车辆的登记车主,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盗抢险并交纳了保险费后,依法享有该车的保险利益,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相应的合同权利。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虽然合同约定非经你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而被盗抢,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由于保险公司当时并未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进行特别说明,因此,合同中对保险人责任的免责条款对你不产生效力。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商业机动车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是对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在机动车所有人对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依法没有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车险索赔的步骤:

一、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二、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三、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四、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五、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李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车子被偷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抵押车如在你处保管,应负保管不当的责任,但是盗窃属于刑事案件,案件侦破后,可以持相应车辆手续到公安机关领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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