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志愿者受伤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一般来讲,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活动,虽然不会与相关组织产生劳动合同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前提,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例外条例,即“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因此,志愿者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上班感染冠状病毒一般不算工伤,但医务人员、警察等在抗疫期间履行工作职责被感染新冠病毒的,可以算工伤;同时,劳动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公司工作感染冠状病毒,应当构成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因为这是由于工作期间,工作原因所造成的。
拓展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损害,就应当是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单位来负责支付工伤保险费用及相关的医疗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就是说,在上述单位工作的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